行业新闻
2025-10-13

全国首创!山东新能源配储新政落地:不是强制回流,是源储协同新范式



8月28日,山东省发改委、省能源局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、国网山东电力四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首份新能源场站配储专项文件——《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场站配建储能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。

新政落地引发行业热议:此前136号文已退出新能源强制配储要求,此番山东出台专属配储政策,是否意味着强制配储再度回归?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山东新政绝非政策倒退,而是重构新能源配储逻辑、破解行业痛点的市场化全新探索。

山东能源局.png



本次《通知》明确界定,风光电站配套储能属于新能源场站附属设施,与新能源项目共用送出线路、计量点,核心功能聚焦四大核心定位:消纳弃风弃光、平滑发电出力曲线、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。

区别于传统强制配储“重设备、轻功能、重并网、轻运营”的弊端,山东新政彻底扭转配储逻辑:从“刚性配设备换并网资格”,转向“功能性配储保系统稳定”,杜绝储能沦为闲置摆设,明确配储必须服务新能源本体消纳与电网调节刚需。

过往行业配储多设置最低配储下限,风光项目普遍要求配储不低于装机10%、时长2小时以上,配储规模越高并网优势越大,催生大量盲目超额配储、储能纯市场化套利的乱象。

本次山东新政颠覆性采用上限管控模式:光伏配套储能功率上限不超光伏装机50%,风电配套储能功率上限不超风电装机30%。配储具体规模、时长、技术路线全部交由企业自主市场化决策。

同时明确核心约束机制:配建储能充电电源原则上仅取自配套新能源项目,禁止公共电网购电充电,储能放电电量视同风光发电量,按对应电价机制结算。

这一规则精准划定行业边界:杜绝企业超额配储、利用电网低电价囤电、高电价套利的投机行为,锁定配储核心价值——仅用于消纳本体低价、弃置风光电量,错峰释放稳供,回归储能辅助新能源消纳的本源


针对2025年5月31日前已并网投产的存量风光场站,新政明确延续并网承诺配储责任。与以往“不配储不予并网”的硬性强制规则不同,本次采用市场化柔性约束:

存量项目未完成承诺配储任务,不影响正常并网运行,但电力弃电、供需冗余时段,将被优先压降发电出力

通过差异化调度机制,倒逼新能源场站主动履行配储义务,让“未配储、少配储”的项目承担对应市场风险,实现权责匹配。


作为新能源装机大省,山东风光总装机已突破1.3亿千瓦,占全省总装机50.18%,其中光伏装机规模位居全国第一、风电稳居全国前五。从数据来看,山东弃风、弃光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,风光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6%以上,是全国新能源消纳标杆省份。

但亮眼数据之下,“价格弃电”难题日益凸显,成为行业发展核心桎梏:新能源集中时段扎堆出力,并非电网无法消纳电力,而是海量电力涌入市场压低电价,甚至出现负电价、超低电价发电亏损现象。

数据显示,2025年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负电价时长约1330小时,全年近15%时段光伏发电处于倒贴状态,部分月份光伏结算电价低至4-5分钱,新能源发电经济效益大幅缩水。

相较于独立储能专注市场价差套利、不绑定单一新能源项目消纳责任的特性,山东本次新政核心思路是“谁产生波动,谁承担调节责任”。依托省内三大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集中开发布局,从源头绑定新能源与储能调节能力,避免大规模新能源裸奔入市,降低电网扩容与系统调峰压力。


山东此次新政绝非局部政策调整,而是为全国新能源储能发展提供全新范式:新能源行业红利时代终结,责任时代正式开启

行业规则从此改写:新能源项目的准入标准,不再是单一的“具备发电能力”,而是“可为自身发电波动负责、可为系统消纳兜底”

作为全国新能源发展先行区,山东率先遇到的消纳、电价、源储协同难题,将是全国各省的共性问题。此番源储一体化、责任绑定、市场化约束的新模式,有望快速向全国复制推广,重塑整个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行业的发展格局。

注:原文件来源山东省能源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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